2024 年 11 月 21 日

三十而無救:自以為是

距離無可救藥的日子還有四天,辦公室今天相約同事一起去老闆家烤肉,雖然預備了酒,但是我沒有喝酒只抽了兩根煙,趁著烤完肉的空檔,思想了一下今天的內容,我想最實際的就是【自以為是】的態度問題。

第七天的課題就是「態度」

談論態度相當不可取的特質,就是自以為是,談到這樣的態度對台灣居民而,最敏感與無法忍受的就是中國對台灣的態度,正好入聯受挫,奧運因為國格問題而被取消聖火來台,這一切的一切只是一個中國不可分裂的問題,但無論從歷史來看從政權來看,中國一直都是面臨不斷分裂的問題,難道中國的領土一直都是如此沒變化嗎?只能過中華民國政府不健全導致大陸土地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佔領,只能怪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力無法徹底毀滅中華民國的軍力,最後形成這樣的局面。

既然無法面對自己的失敗,就要要求別人承認一個中國政策,而這一個中國包含台灣,這只能說自己無能,只好找別人來壯大聲勢。

這樣的感受大概我身邊的人也會很清楚,對我而言我有一個基本原則,就是我決對不會錯,如果我錯那一定是別人的錯,如果不是別人的錯,那就是上帝的錯,但是上帝不會犯錯,那就一定是講我錯的人錯。

因此身邊就會有幾個人被波及到,像在辦公室上班,如果出了問題,那就一定是ERIC的錯,因為一定是他沒有提醒我,不然就是他害到我,反正不管如何在辦公室的錯就是ERIC的錯;而在教會時,如果無法聚會、或著沒有去小組,那就一定是于仕的錯,因為多數時間一定是他帶我出去玩,不然就是陪他去看電影逛街,所以決對不是我不去聚會或參加小組,反正我沒出現要怪就怪于仕就對了!

另外如果有神學問題的爭議性,那錯就一定是我哥的錯,因為他沒有告訴我神學的知識,也沒提供我參考的資訊,所以如果解經有問題,那就是我哥的問題,去找他理論,不要找我就對了。

反正我不會犯錯就對了,如果我犯錯那就是講我犯錯的人的錯,明知到我會做錯還不告訴我如何做,那錯就是錯在你的身上,不用我解釋他多,也不用推卸太多責任,能提醒而沒提醒就是錯!!

因此就這樣打死不認錯的個性,持續了快三十年,而個性也幾乎定型,態度也就沒什麼轉圜的變化,因此一個中國政策沒有錯,台灣獨立沒有錯,反正所有的錯都是別人的錯。

不需要多說什麼,反正無可救藥也不是錯,錯只是錯在那些沒有拉我一拔,沒有幫我介紹女朋友,或是拒絕我追求,更或著是那些辣妹美女沒有自己送上門的錯,因此無可救藥並不是我所造成,而是身邊的環境使然,更是身邊的人不願意伸出援手,更是來看我網誌沒回應的人所默許,就這樣剩下這些日子,反正大家還是任憑我無藥可救,那我還奢望剩下來幾天會有什麼變化,還是會有神蹟讓我轉變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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